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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工资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3-01|栏目:遂昌刑事律师|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对方的工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包括奖金和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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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离婚后对方工资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协商分割和诉讼分割。协商分割更加灵活,能够体现双方的意愿,但也可能因为利益分歧而难以达成共识。诉讼分割则通过法律程序确保公平性,但可能会耗费较长时间。最终选择哪种方式应基于双方的具体协商情况和财产分割的复杂性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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